1.财政学类大类招生入学的学生,第一学年按财政学大类培养,自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起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和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学院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第五周至第七周对专业分流工作进行布置,组织学生填写专业申请表,工作小组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核查并实施专业分流,专业分流工作于第十一周前完成。
2.财政学类下设财政学和税收学两个专业,每个专业可接收的学生人数上限为该大类招生人数的50%。每个专业各设立两个自然班。
3.如果某一专业的申请者超过人数上限,则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总成绩在两个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4.学院将分流结果进行公示。
5.分流结果确定后,学生须按照确定后的专业修读。
2015年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类大类招生分流程序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