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在安徽省内招收已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和参加安徽省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并取得相应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招生计划
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登陆我院自主招生报名平台统一报名(http://www.***.cn/)。每位考生多可以填报两个志愿。报名咨询电话:0550-3854668 3854670 3854669 3854672。
(一)2015年3月6日—4月8日,考生登录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报名。
(二)2015年4月9日,我校网站公布参加自主招生测试考生名单。
(三)2015年4月11日(8:30—17:00),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至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四)2015年4月12日,应历届普通高中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应历届中职考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测试具体时间详见学院招生网考试大纲)
(五)2015年4月16日前,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示。
(六)2015年4月20日前,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2015年4月27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如同时被其他院校预录取,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只被我院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八)2015年5月1日后,待教育厅审核完毕,将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格与条件
(一)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或参加安徽省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二)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成绩合格。
(三)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
五、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一)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测试
考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语、数、外)+职业适应测试成绩+政策加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语数外三门总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测试将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
(二)针对中职毕业生的测试
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分+技能测试分+政策加分。文化基础测试采用笔试方式,测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250分。技能测试主要考察相应专业学生的基本操作能力(测试时间见考试大纲),满分150分。
(三)针对农民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的测试
针对农民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的测试,主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400分。
笔试和技能测试大纲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六、加分政策
(一)在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加20分;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可加10分(以证书原件为加分依据)。
(二)高中、中职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可加20分。
(三)高中、中职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考生根据获奖情况可相应加30、20、10分。
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
七、实名推荐和免试政策
(一) 校长实名推荐
“实名推荐制”面向安徽省内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施行。凡安徽省内有应届中职毕业生或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学校均可申请。其中普高类被推荐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至少有1门达到B级以上,思想品德优秀;中职类被推荐学生须取得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二)免试政策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可免试录取。
2.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3.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4.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复转军人可免试录取。
5.参加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达到本科线下100分内报考同类别专业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6.获得安徽省美术类联考合格证的考生,报考艺术设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可申请免试入学。
7.中职阶段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技能测试科目,该项成绩按135分(技能测试总分150*90%)计入总分。
申请推荐和免试的考生需寄(送)以下材料:
(1)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需寄(送)《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于2015年4月1日前寄(送)达我院。
(2)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2015年4月1日前寄(送)《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免试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参加本科考试达本科线下100分内,申请免试的考生,相关材料须在2015年4月8日前寄(送)至我院招生办。
(3)申请免考技能测试科目的中职考生须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技能测试免试申请表》,并将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4月1日前寄(送)至我院招生办。
材料由考生寄(送)或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寄(送)(材料寄送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39000)。
以上申请校长推荐和免试入学的考生材料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在我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条件可以继续参加自主招生统一测试。
八、划线原则
面向应历届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分文、理科类按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面向2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招生类别按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九、录取原则
面向普高毕业的自主招生,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文、理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针对中职毕业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分招生类别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文化基础成绩排序。
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将在学院官网正式公布录取结果。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十、调剂原则
根据考生报名和考试结果,允许对各专业计划进行调剂。
2015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生对象及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