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凡符合“附件1”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进行加分。
②若有其它加分情况,需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定。
③加分情况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④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2015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加分标准(详见附件1)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