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学遴选过程应当具备至少以下程序:
(1)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实施方案和程序并公布;
(2)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学生报名;
(3)公示终确定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
(4)遴选全程须公开透明并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学校须在推荐完成后及时向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遴选方案和实施程序;
(2)报名名单与终选定推荐学生名单;
(3)信息公示反馈情况;
(4)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明确、具体、个性化,避免使用定性描述。
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学校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获得推荐学生、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推荐学生获得免文化测试资格。
2015年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试行校长推荐制具体实施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