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同等条件下,学院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2)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折合成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
(3)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直升专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4)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确定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6)学院招生办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于4月18日―4月20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新疆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2015年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中专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办法与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