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现场照相、采集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指静脉信息,然后提交信息采集结果。考生通过指静脉验证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考生签字确认报考信息并当场亲笔书写诚信考试承诺,签字确认后,考生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民族等信息不予更改。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填写审核意见、盖章,并将《预报名表》、《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和享受照顾政策证明材料妥善留存。
(2)现场确认期间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调取考生信息,通过报名系统发送手机确认信息验证码,进行下一步操作之前需要输入此验证码并验证通过。
(3)未能按时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专升本未能按时提交学历认证的考生,若承诺于2015年10月21日前可以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学历认证,签订《2015年内蒙古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有效学历认证承诺书》(附件2)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10月21日至22日,为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学历认证的考生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发放《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若不能兑现承诺者,报名无效,不给其发放准考证,不许其入场参加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4)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现场指导考生在《承诺书》的指定位置亲自书写《承诺书》所包含的内容(其中答卷文字为蒙文的考生须用蒙文书写),用以采集考生本人的笔迹信息。报名结束后,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承诺书》整理好交盟市招生考试机构,盟市送交答卷时一并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扫描《承诺书》。
(三)报名资格复查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会同公安、税务、社保等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会同公安、税务、社保等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数据汇总统计及考场编排
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编排考场;负责打印《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和桌签等材料;负责发放《准考证》。
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编排考场;负责打印《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和桌签等材料;负责发放《准考证》。
(五)考生档案
内蒙古自治区不提供考生纸质档案,高校可通过录取系统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需要时自行打印。
内蒙古自治区不提供考生纸质档案,高校可通过录取系统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需要时自行打印。
(六)其他
1.报名期间,各盟市将根据标准化考场的数量对本盟市报名人数做适当限制。
2.凡考生持有的毕业证书不符合所报考层次、专业的学历要求,造成入学无法注册或无法正常毕业,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一)报考科类及考试科目
1.汉语授课高起专,统考科目为3门。
(1)文史类、艺术(文)、体育(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
(2)理工类、艺术(理)、体育(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
2.汉语授课高起本,统考科目为4门。
(1)文史类、艺术(文)、体育(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理工类、艺术(理)、体育(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3.汉语授课专升本,统考科目为3门。
(1)文史中医类,含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含工学、理学,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含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生物科学、地理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4.蒙语授课高起专,统考科目为3门。
(1)文史类、艺术(文)、体育(文)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数学(文)、外语或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
(2)理工类、艺术(理)、体育(理)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数学(理)、外语或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
5.蒙语授课高起本,统考科目为4门。
(1)文史类、艺术(文)、体育(文)类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数学(文)、外语或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史地。
(2)理工类、艺术(理)、体育(理)考试科目为:蒙古语文、数学(理)、外语或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理化。
6.蒙语授课专升本,统考科目为3门。
(1)文史蒙医类,含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蒙医、蒙药学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大学蒙古语文。
(2)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艺术概论。
(3)理工类,含工学、理学,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含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生物科学、地理科学、环境科学、心理学、药学类等,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教育理论。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或大学汉语文(亦可两科全考)、医学综合。
7.高起专、高起本各科目试题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升本各科目试题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高中起点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
我区高校招生高中起点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文科、理科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皆可报考。
我区高校招生高中起点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文科、理科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皆可报考。
(三)蒙语授课答题文字、记分方法与兼报志愿
(1)高中起点蒙古语文、专科起点大学蒙古语文试题用蒙文答题。
(2)高中起点数学(文)、数学(理)、史地、理化及专科起点政治、专业基础课提供翻译卷,考生用蒙文答题。
(3)高中起点汉语文、专科起点大学汉语文用汉文答题。
(4)英语、日语、俄语不提供翻译卷。
(5)报考高校蒙语授课专业的高起专、高起本,可考外语或汉语文,专升本各专业的考生可考外语或大学汉语文,按其实际考试科目成绩记入总分;亦可两科全考,择其得分高的一科成绩记入总分。
(6)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蒙语授课考生均可兼报汉语授课同一学历层次、同一科类的专业。
(四)考试组织、评卷和成绩查询
1.考试日期为10月24日、25日、26日,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评卷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
3.考试地点原则上应安排在盟市政府所在地,确有必要安排在盟市政府所在地以外的旗县区的,需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核准。
4.考生可按《准考证》上的查询方式自行查询考试成绩。
(五)专业课加试
报考高中起点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课加试,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报考专升本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是否加试及加试办法,按报考学校要求执行。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或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评卷前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报考高中起点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课加试,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报考专升本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是否加试及加试办法,按报考学校要求执行。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或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评卷前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
本科(含专升本、高起本)12月14日网上第一次填报志愿。
高起专12月19日网上第一次填报志愿。
本科、专科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根据录取进度在“2015年填报志愿专栏”公布。
本科(含专升本、高起本)12月14日网上第一次填报志愿。
高起专12月19日网上第一次填报志愿。
本科、专科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根据录取进度在“2015年填报志愿专栏”公布。
(二)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必须符合当次网上填报志愿的低分数要求和条件,并按填报志愿公告要求进行。
(三)报名时填报过医学门类专业志愿意向的考生方可填报对应的医学门类专业志愿,其他考生不得报考医学门类专业志愿。
(四)高起本可兼报高起专(兼报时,高起本总分将扣减相应的史地或理化成绩),反之,不可兼报。专升本与高起本、高起专不得兼报。文科、理科不得兼报。体育(文)、艺术(文)科类可兼报文史类,反之,不可兼报。体育(理)、艺术(理)科类可兼报理工科,反之,不可兼报。专升本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可以兼报,否则,不可兼报。
(一)时间安排
有关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另文发布。
有关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另文发布。
(二)照顾政策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招生学校同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相应层次学习。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高校专升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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