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管理部门会同发展规划、教学、科研等相关单位(部门),依据学校战略发展规划、行业及产业发展状况,结合各系部(分院)专业建设等情况,拟定学校招生章程草稿,征求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并报招委会审议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㈡编制招生计划。招生管理部门会同发展规划、教学、科研及就业与创业指导等相关单位(部门),根据学校战略发展规划、行业及产业发展状况,在各系部(分院)上报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建议基础上汇总形成学校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草案,经招委会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㈢开展招生宣传。招生管理部门根据学校确定的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结合校内各单位(部门)工作实际,组建分省、分片区招生宣传组,明确各招生宣传组的职责、任务及经费使用方案,并经招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㈣组织招生考试。学校承担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及特殊专业面试等考试工作由教学管理部门协调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实施。招生管理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考试方案及考务管理,保卫部门负责试卷及考场安全。招生考试中的重大事项须经招委会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㈤实施招生录取。招生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招生工作相关政策,依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实施监督。招生管理部门对招生录取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需及时向招委会报告。
㈥归档招生资料。当年招生工作完成后,招生管理部门应及时整理归档招生工作文件及资料,教学管理部门应及时整理归档所负责的各类考试考务工作资料。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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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2015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流程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