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考相关要求执行。
按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考相关要求执行。
按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考相关要求执行。
一、2015年3月6日-4月9日,考生登录学院网站(www.***),点击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考报名号及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到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报名。
二、2015年4月10日,考生登录学院网站查看准予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和专业。
三、2015年4月11日,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考报名号以及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来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四、2015年4月12日,考生参加相关测试。申请免于技能测试的中职毕业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2015年4月14日-4月16日,学院在校园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查询。
六、2015年4月17日,学院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2015年5月1日后,考生可登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八、2015年5月15日前,学院寄发自主招生考生录取通知书。
一、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理工类专业3900元/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
二、住宿费:800元/年/生。
三、书本费、军训服装费等代管经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四、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监督机制和诉求渠道
(一)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学院纪委负责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机构和个人进行监督,加大媒体监督力度。
(二)如发现违纪违规现象,考生及家长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纪委反映情况。学院纪委电话:0558-5183950。
二、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范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范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范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58-5587000、5587062
网址:www.***
邮箱:zjc5587000@***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药都路1625号
邮编:23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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