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申请医学硕士学位的工作,按照滨州医学院学位实施细则和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进行。
2.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一年内通过我校的全部课程考试,期间需来我校校区学习。
3.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五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统考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4.在通过国家统考考试后的当年9月进入论文阶段,并选择导师,根据学校及导师安排,在导师所在单位进行临床实践、收集病例、科学实验等相关实践学习,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
5.每年3月份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论文提交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发表论文及取得的成果达到规定的要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
2015年滨州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医学硕士学位教学管理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