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县区教育局要召开春招动员会,部署中职学校春招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查指导,严格奖惩兑现。各县区普通初级中学要积极支持我市中职学校春招工作,县区教育局应对参加今年春招的职业学校予以支持。未经市教育局许可,外地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市区及县区开展招生。
(二)加强春招班的管理。提高春招学生的报到率和巩固率,加强文化课教学、专业基础课教学和技能教学,确保学生“招得进、留得住、学得好、出得优”。招生学校要主动与生源学校联系,切实做好春招学生管理的协调衔接工作。
(三)遵循“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准确宣传国家、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政策,正确引导学生合理分流,不得强迫、误导学生选择。
(四)各县区可按照本县区初中应届毕业年级在校生的10%左右划定春季招生计划,并将计划落实到各初中学校。凡我市中职学校春招录取的2015年初中应届毕业年级学生,均视为正常升入高中,计入生源学校在校生巩固率和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五)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招生后的管理工作。各职业学校要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措施,保障春季招生学生的学业完成,理顺学籍管理,做好初、高中学习衔接和文化教育与技能教育的衔接等。各职业学校要以对学生及学生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培养有文化的劳动者为目标,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
(六)春招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各县区及市直学校春季招生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015年亳州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办法及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