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附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对申请对象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
(三)初审通过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呈报学区,学区审查后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推荐对象名单(学区必须签具意见)、《申请表》以及证明材料(表彰奖励原件、教科体局出示的优秀证明原件、学校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等;若符合破格推荐“贡献奖”的,所在学校须提供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送教科体局计财科。
(五)上级复核。区教科体局审核后通过网上填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受助对象进行复审,终受助名单由省教育基金会终审确定,对终审确认不合格的,不再补充替代名额。
2015年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广州助学基金项目“农村义务教育贡献奖”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的评选推荐奖助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