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处公布复试结果,考生到研究生处网页查看复试结果。
(二)考生复试合格后,在接到复试合格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回复拟录取通知。
(三)关于调取初始试卷工作的安排:复试后,对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研究生处向调剂考生的原报考院校发函调阅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试卷,做后审核,考生需配合研究生处与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取得联系,催促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尽快将试卷寄往我校。
(四)往届考生须在6月10日前将其人事档案调出并寄到研究生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毕业后1周内将其人事档案调出并寄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对考生档案进一步审查,如发现不能录取的情况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供研究生处审查,如在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研究生处根据考生档案审查结果、公示情况、调剂生初试试卷审核情况以及结果确定终录取名单,并在全国研究生录取检查会议后公布。届时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将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七)《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20日后发放,研究生处根据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表》中所填邮寄地址以挂号信的形式寄给考生(填写“自取”的由考生本人领取)。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研究生处将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发放名单以供考生查询。
2015年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后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