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二)在自主招生工作进行过程中,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010-64287504)。
(三)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
2015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