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专业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工作。选拔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成绩:笔试为综合试卷,卷面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专业按语文、数学、英语2∶2∶6的比例记分。其余各专业按实际成绩记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免笔试条件仅限于普通考生):
(1)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
(2)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均达到B级及以上的考生;
(4)中职就读期间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中级资格及以上的考生。
2、面试
面试具体实施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面试实施方案》进行。
组成: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
成绩:
(1)普通考生面试成绩总分14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评40分。
(2)退役士兵面试成绩总分16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评60分。
3、特长生测试
符合特长生测试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参加特长生测试,测试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特长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进行。
2015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