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由三部分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证书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分折算)+面试成绩(140分)+证书成绩(20分)。
证书成绩指考生在中学期间(以高中阶段为主)取得的各类证书,包括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特长证书、优秀证书等。
(2)退役士兵自主招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由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分折算)+面试成绩(160分)。
(3)特长生(限文艺、体育和科技特长生)经专项测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在总分成绩之上可额外加20到30分。情况特别突出的可在总分成绩之上额外加30到50分录取。
2015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成绩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