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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高会统考招生通知书寄发

2015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高会统考招生章程通知书寄发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2 14:34: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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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通知书寄发

按照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二条 报到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学院设一、二、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

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和国家助学金(4500元/学年或2300元/学年)。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4、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到家庭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对于首次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1000元的奖励资助。

入校第二学年开始,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银行审批,可以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总额不超过6000元(其中学费贷款高为5000元)。学院对于首次成功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500元的奖励资助。

5、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6、学院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补助、救助项目,加大经费投入,共设9个项目,奖助金额从200至2000元不等,奖助范围覆盖全体困难学生。

第五章 附则第十六条 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高招工作。

  ??????????? 2017-05-2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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