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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语言大学招生监察招生监察办公室职责权限

2015年北京语言大学招生监察工作暂行办法招生监察办公室职责权限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1 05:14: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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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监察办公室职责权限

1.检查我校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以及学校招生规定的落实情况;

2.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法规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

3.监督招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按照学校的规定正确行使招生职责,对不符合招生程序和招生规定的做法提出检察意见,督促其及时纠正;

4.受理有关违法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和招生违纪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5.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 2017-05-22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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