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重点监督检查研究生、保送生、小语种、艺术类学生的考试、评卷、成绩登记、录取和本科生、专升本考生的招生录取情况;
2.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察。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向招生管理部门提出清退意见。
2015年北京语言大学招生监察监察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