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全校的招生工作。
2.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监察办公室为非常设机构,在招生期间开展监察工作。招生工作结束后,其工作职能由纪委监察处继续行使。
3.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监察处人员组成,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
2015年北京语言大学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