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招生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本人、推荐单位和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酌情取消其申请或推荐资格。
2015年北京语言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行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