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舞蹈学院制定的艺术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1.学制三年。学生须在3学年内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
2.学生须在毕业时完成学位舞蹈表演或创作晚会及学位论文。
3.学位论文须通过北京舞蹈学院组织的答辩,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015年北京舞蹈学院在职人员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