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水平考试(占总成绩的30%)
1.全体考生参加。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民政干部学校;考试时间:150分钟。
2.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我院组织阅卷评分。
3.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三科,总分300分。(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占总成绩的70%)
1.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2.综合素质测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高中考生)及职业能力面试(中职考生)。
3.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中职考生职业能力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4、学院选取婚庆服务与管理专业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技能与职业素养,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要测试语言表达和文案写作能力、基本化妆技巧和颜色搭配能力、基本摄影技术和造型设计能力。
5、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面试成绩满分均为300分。
(一)单招工作时间安排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对普通高中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对中职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考试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免试项
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者文化课免考,按满分记。
(五)各专业录取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一)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二)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助学金等20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高奖助额21000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3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
(三)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入学后可以享受民政部大龄孤儿助学工程的资助,免除其学杂费,并每月给予生活补助。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对口高职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四)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金老师郭老师郑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1719、61595417、61595416
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编:101601
网址:http://www.***.cn/
2015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四川省单独招生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