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均为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一。
初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教学成果突出,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大奖励的考生,我校将在划定复试分数线时予以适当放宽。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一般包括专业考试、综合面试和政治理论考试等内容,具体复试方案将在复试前公布。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二。
复试一般在2015年底2016年初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