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自愿报名,中心择优录取。
2.录取的基本要求是品学兼优,主要参考条件包括:
已修课程成绩绩点;
大学英语成绩及四级通过情况;
参与过的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遵章守纪情况;
家庭支持程度等。
3.不接受受过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者报名。对已修课程有不及格成绩者的报名采取有条件录取方式。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专业方向第四届学生招生选拔咨询与报名选拔工作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