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分)。
B.创作1(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C.创作2(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毛毡、笔洗。
(2)考生自备毛笔、墨汁和墨碟。
(3)不允许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书法学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