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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五制招生对不予录取考生的规定

2015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五制招生政策对不予录取考生的规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07 17:08: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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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不予录取考生的规定

1.各招生学校(专业)均不得录取未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

2.经批准进行“加试”的学校(专业)不录取未进行“加试”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

3.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录取未参加体检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

  ??????????? 2017-05-2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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