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2、分专业,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择优顺序录取。
3、当专业报名人数不足110%时,顺序调剂第二志愿考生,总分降低20分后,与报考该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一同排序,按计划择优录取。
4、经二志愿调剂后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按分数调剂录取无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
5、当某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后仍不能完成计划时,适当减少该专业计划。减少的计划调整至报名人数较大幅度高于计划数的专业。
6、当某专业申请免试审核通过考生比例超过该专业计划一定比例时,将适当增加该专业计划。
7、各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8、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再参加本年度各类普通高考。
2015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