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录取结果经集体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一)综合成绩评定标准
总成绩=文化课笔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奖励加分
(二)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2、分专业,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择优顺序录取。
3、当专业报名人数不足110%时,顺序调剂第二志愿考生,总分降低20分后,与报考该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一同排序,按计划择优录取。
4、经二志愿调剂后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按分数调剂录取无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
5、当某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后仍不能完成计划时,适当减少该专业计划。减少的计划调整至报名人数较大幅度高于计划数的专业。
6、当某专业申请免试审核通过考生比例超过该专业计划一定比例时,将适当增加该专业计划。
7、各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8、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再参加本年度各类普通高考。
(三)免试及优惠、加分政策
1、免试政策
①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以及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的考生可凭证书免试进入学院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②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技能竞赛市级以上三等及以上奖项者,可凭获奖证书免试进入学院自主招生相关专业学习。
③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以上资格者,可凭证书免试进入学院自主招生相关专业学习。
④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荣立三等功以上立功奖励者,可凭相关证书免试进入学院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⑤户籍在北京市政府认定的645个低收入村的考生,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均达到B级及以上者,可凭相关证明免试进入自主招生涉农类专业学习。低收入村具体名单见学院网站或各区县经管站网站。
注意:申请免试的考生报考时需参照北京市体检报考标准及各专业报考要求。
2、免笔试政策:
①获得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可凭证书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按满分的85%(300*85%)计。
②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均在B级及以上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按满分的85%(300*85%)计。
3、免面试政策:
①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者,可免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的85%(150*85%)计算。考生需提供中考录取备案表或所学专业学籍证明。
②取得北京市美术统测合格证书报考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可免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的85%(150*85%)计算。
4、奖励加分及优惠政策:
①普通退役士兵报考学院,笔试成绩按150+笔试试卷成绩*50%核计。
②获得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者笔试成绩按150+笔试试卷成绩*50%核计;获得个人项目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或获得集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者,加30分计入总成绩。
③音乐、舞蹈、乐器类等级证书八级以上(含八级)证书:加20分计入总成绩。
④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加20分计入总成绩。已获得免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再重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⑤对农业户口的考生采取倾斜政策,加20分计入总成绩。
⑥户籍在北京市政府认定的645个低收入村的考生,不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任何专业,加30分计入总成绩。低收入村具体名单见学院网站或各区县经管站网站。
⑦25周岁(198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以上考生,加20分计入总成绩。
以上奖励加分优惠政策除5、6、7外其它不累加,5、6两项不可重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高一项。
2015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