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普通退役士兵报考学院,笔试成绩按150+笔试试卷成绩*50%核计。
②获得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者笔试成绩按150+笔试试卷成绩*50%核计;获得个人项目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或获得集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者,加30分计入总成绩。
③音乐、舞蹈、乐器类等级证书八级以上(含八级)证书:加20分计入总成绩。
④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加20分计入总成绩。已获得免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再重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⑤对农业户口的考生采取倾斜政策,加20分计入总成绩。
⑥户籍在北京市政府认定的645个贫困村的考生,不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任何专业,加30分计入总成绩。贫困村具体名单见学校网站或各区县经管站网站。
⑦25周岁(199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以上考生,加20分计入总成绩。
以上奖励加分优惠政策除⑤、⑥、⑦外其它不累加,⑤、⑥两项不可重复累加。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取高一项。
2015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奖励加分及优惠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