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
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科点中,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者登陆研究生院的“导师遴选申报系统”,填写打印《北京林业大学申请新任硕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并与相应证明材料一并交到所在学院。
2、资格认定
学院收齐《北京林业大学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和相关材料,统一到人事处和科研处进行资格认定和科研项目认定。
3、学院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或以上赞成票者方为通过);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宣传栏和校园网上对通过的硕士生导师遴选名单进行公示,受理个人或集体提出的异议;
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其通过的硕士生导师遴选名单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备案;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院通过的副教授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者,其担任硕士生导师的资格方被确认。
7、各学院通过的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至少获得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者,其担任硕士生导师的资格方被确认。
8、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在校园网上对通过的硕士生导师名单进行公示,受理个人或集体提出的异议。
2015年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硕士生导师遴选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