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可申报博士生导师,除满足遴选博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条件重复时以下列条件为准)以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
(1)学科发展和研究生培养迫切需要。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至申报当年1月1日)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科研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发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理科类SCI检索源期刊学术论文4篇或影响因子累计超过10;农学和工学类SCI、EI检索源期刊非会议学术论文4篇或SCI影响因子累计超过6(风景园林学科可以计算A&HCI、SSCI检索源期刊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和艺术设计学科SCI、A&HCI、SSCI检索源期刊学术论文3篇。
(4)近三年主持过1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入选北京林业大学杰出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项目。
(5)有充足科研经费可供研究生培养,近三年主持项目到账校留经费:理科类50万以上、农学和工学类30万以上、人文社科类10万以上。
2015年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申报博士生导师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