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既可在北京市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考试。
(一)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5年7月12—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各省级主管部门将根据本地区情况具体安排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并于网上报名阶段在其网址公布,请考生留意。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5日后自行登录学位网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2015年北京理工大学在职人员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单证招生宗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