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各学科实行差额复试,由各学院制定不低于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复试分数要求,上线考生请与相关学院联系确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考生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2、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部分学科进行实验技能考核)。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4、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复试要求、程序,复试结果均进行公示。监督电话:68913123,82837219;邮箱:yjszb@***.cn
5、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登陆校园网主页“学院导航”)。
2015年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复试工作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