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2015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条件凡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2015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相关规定的均可填报。
收费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请参考年度招生简章。
报名与考试文化课报名与考试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参加报名考试。
专业课报名与考试单考单招专业课的报名及认证定于7月1日-5日,考试定于7月11日,专业课报名及考试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专业课免试与考试说明学院对招生专业相应等级证书进行认定,经认定给予免试。考生认定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一寸同版彩色照片两张;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一寸同版彩色照片两张。
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依照北京市相关招生政策执行。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第十一条通知书寄发
根据终录取结果填写“录取通知书”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如有考生通信地址有变,必须在正式录取前将新的通信地址、邮编、姓名、考生号、电话等信息发电子邮件至bkzb1997@***或来电告知(其它方式无效),否则,因通信地址变化而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后续管理第十二条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附则第十三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
第十四条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727711、80727715
传真:010-80727711
邮编:102206
网址:www.***
E-mail:bkzb1997@***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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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教育中专--学前教育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中专--学前教育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中专--学前教育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职业技术教育中专--应用电子技术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专科--钻井技术 | 南充师范学校 | 4 | -- |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中专--应用电子技术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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