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终录取结果填写“录取通知书”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如有考生通信地址有变,必须在正式录取前将新的通信地址、邮编、姓名、考生号、电话等信息发电子邮件至bkzb1997@***或来电告知(其它方式无效),否则,因通信地址变化而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后续管理第十二条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附则第十三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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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教育中专--学前教育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中专--学前教育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中专--学前教育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职业技术教育中专--应用电子技术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专科--钻井技术 | 南充师范学校 | 4 | -- |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中专--应用电子技术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2015年北京科技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通知书寄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