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获得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可凭证书免笔试,核定为笔试分数35分。
②三校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或前六名者,可凭获奖证书免笔试,核定为笔试分数35分。
③三校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工及以上者,可凭证书免笔试,核定为笔试分数35分。
④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两科为 级、另一个为C及以上者,可免笔试,核定为笔试分数35分。
⑤对于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三等功及以上者,可凭相关证书免笔试,核定为笔试分数35分。
注: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成绩核算方式。考生未能提供高中阶段各科会考成绩单的,视为自动放弃以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核算初试成绩的方式,则必须参加笔试考试。
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延庆分校自主招生免初试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