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原则
(1)专业上线(一区国家线)人数低于招生指标1.2倍的专业,应进行调剂;
(2)专业上线(一区国家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1.5倍(含)的专业,不允许调剂;
(3)对上线(一区国家线)人数不足招生指标的专业,适当调减招生指标。
(4)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各培养单位调入专业分数要求。
(5)各培养单位调剂工作,应综合考量本单位需调剂专业的特点、研究项目及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等,择优进行调剂。
2.具体政策
(1)学术型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仅限调剂同一学科(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不跨一级学科调剂。
(2)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专业学位或对应的学术型专业考生中调剂,不跨专业领域调剂。
(3)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外录取;第一志愿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包括“强军计划”)不能调剂。
(8)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