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继续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考试方式采取“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字段务必选择“联合培养”),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见联合培养招生专业目录。
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一导师为我校指导教师的,学费、奖助学金等事项均按我校奖助学金规定执行;第一导师为科研院所指导教师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享受我校助学金政策,学费及奖学金等政策按科研院所规定执行;第一导师为科研院所指导教师的,党团关系转入第一导师所在科研院所,住宿按科研院所规定执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材料、户口迁移按我校规定执行。
2015年,我校继续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考试方式采取“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字段务必选择“联合培养”),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见联合培养招生专业目录。
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一导师为我校指导教师的,学费、奖助学金等事项均按我校奖助学金规定执行;第一导师为科研院所指导教师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享受我校助学金政策,学费及奖学金等政策按科研院所规定执行;第一导师为科研院所指导教师的,党团关系转入第一导师所在科研院所,住宿按科研院所规定执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材料、户口迁移按我校规定执行。
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将报考材料寄/送-报考学院或培养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参见附件。但报考以下导师的联合培养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材料寄送-报考导师所在单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