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年级(2015级)非管理类本科学生。
2.主修专业已开设的计划内课程全部合格(包括补考合格)。
3.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未实行学分制的学生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二、申请辅修专业的手续及程序
1.6月15日—6月23日为学生申请辅修专业时间。凡具备辅修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到其所在学院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辅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学生所在学院初审同意后,统一于6月24日前将辅修学生名单送交经管学院教务办(学院A322)。经管学院教务办根据各院报名情况确定辅修学生名单后上报教务处审核。《辅修专业申请表》分别由学生所在学院和经管学院各存档一份。
2.教务处审核汇总后于6月底公布辅修专业学生名单和各辅修专业课程安排,并将辅修学生名单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及经管学院。
3.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课程须单独交纳培训费,培训费按学科门类和课程学分收取(100元/学分)。修读辅修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将培训费存入财务处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不按期交纳培训费的学生,将取消其辅修资格,终止其辅修专业学习。若学生中途自己终止辅修学习或按学校规定缺课1/3者,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2015年北京建筑大学工商管理创新创业辅修招生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