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已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含“已录用”),或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的署名获奖人,或在所学领域高水平的学科和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须为第一或第二作者);
(2)博士入学前的近一段学习经历所在学科为全国重点学科,本人在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5名者;或博士入学前的近一段学习经历所在学科为省部级重点学科,本人在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3名者;
(3)达不到以上两个条件,但学术或科研能力十分突出,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认为具有突出发展潜力者(需提供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和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签署的、不少于800字的综合评定报告)。
在不低于上述条件基础上,各学院可根据培养导向和学科特色自主设置评选条件,按照预分名额择优选拔。各学院推荐的拟获奖人数不能超过学校预分的名额。
2015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达不到以上两个条件,但学术或科研能力十分突出,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认为具有突出发展潜力者(需提供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和-少3名博士生导师签署的、不少于800字的综合评定报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