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允许更改。
1. 定向就业(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须在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北航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现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北航不负责任。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将严格控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数量(工程博士及高级研修中心专项计划除外)。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不接收外单位人员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他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学院招生总人数的10%。
2. 非定向就业:被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航,户口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015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及录取类别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