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①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截止到现场确认前必须有国家承认并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有2014年9月1日前颁发的本科结业证书),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⑤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以前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
(2)上述的②中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考生、④、⑤类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复试前咨询报考的相关学院)。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报考北航(不含报考“130500设计学”专业)参加全国统考,只有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也在其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根据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5)报考北航“130500设计学”专业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2015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航学历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