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按规定学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通过学历文凭考试合格,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2、取得大专学历的学生,参加续本科的各专业,学校按照北京市高等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设置组织教学,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向北京市委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在本院办学层次内,国家统考部分课程尚未通过,但已修完学院规定的全部课程,颁发北京会计专修学院写实性学业证书。
4、获得大学专(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均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2015年北京会计专修学院春季插班生文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