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凡有违反师德、学术不端行为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学位会〔2010〕7号)做出停止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的决定。
对于在教育部、北京市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的导师,停止其博士生(含留学生)招生2 年;对于在学校博士学位论文后盲审中出现不合格的导师,停止其博士生(含留学生)招生1 年;对于不按学校规定及时发放导师承担的博士生助学金、因未尽导师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被认定有作假行为、以及培养质量出现其他严重问题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视情节和态度做出减少招生名额、停止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的决定。
各学院(所)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更加严格的停招条件。硕士研究生的停招条件可由各学院(所)参照本规定精神制定。
2015年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招生资格否决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