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05日至2015年01月10日。网址为:yz.***.cn/bsbm/。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逾期不再补报。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2.考生须将以下报名材料按次序整理齐全、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后,于2014年12月05日至2015年01月10日(以邮戳为准)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C楼209室杨帆老师(注明“201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82283407。面报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
(1)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两寸照片两张(每张照片背后请用圆珠笔写上考生本人姓名及所报考博导姓名);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的证明信。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http://www.***.cn/yx/yjsb/site1/20141127/0024e839aa7b15e0c86d07.doc(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
(7)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创作作品光盘或其他科研成果等;
(8)必须提交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另外提交《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0)报名费200元。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
无论考生是否被录取,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如未按时寄送材料影响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材料不齐者,将不准予参加考试。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考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等)、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博士阶段科研设想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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