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申请博士研究生项目、硕士研究生项目及高级进修生项目者,以上材料须提交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 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 8、9两项材料未有者可不提供
申请时间 2015年4月6日前完成网上申请,并在2015年4月10日前将所须提交的申请材料邮寄至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录取方式:北京大学审核申请材料后决定申请者是否获得北京大学预录取资格,原则上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回复;预录取证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申请者,请务必填写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获得北京大学预录取证明者应按要求将预录取证明及其它申请材料递交至中国驻外使(领)馆。
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更多详细信息,可登陆中国留学基金委网站 :www.***.cn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留学生办公室328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E-mail:study@***.cn
电话:(8610)-62751230
传真:(8610)-62751233
2015年北京大学持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证明者若有北大教授同意接收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材料,请附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