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学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学院招生办),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办)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单招简章、招生计划和单招实施方案;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单招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安排和培训;负责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报名、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单招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与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严格管理单招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录取信息等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布,以透明、快捷的方式告之社会、考生和家长,求真务实,不断推进“阳光工程”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2015年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组织保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