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初中阶段教育的整体发展和九年义务教育质量的提高,全面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部分统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的招生办法。我市省示范高中一、二、三、四、铁中各拿出80%的统招生指标,依据各初级中学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余20%的统招生指标在市区范围内统一录取。
1、分配指标计划
今年我市省级示范高中共拿出2960个(一、三中各640个,二中800个,铁中400个、四中480个)统招生指标参加分配。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的通知》(蚌教基〔2010〕25号)精神,省级示范高中分配指标计划以2014年蚌埠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结果和市区各普通初中在籍在校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进行计算。
2、分配指标计算办法
(1)分配指标计算公式
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数=
各初中学校教育质量分
全市初中教育质量总分
×
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总数
各初中学校教育质量分为本校2014年蚌埠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结果和市区各普通初中在籍在校报名参加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的乘积;全市初中教育质量总分为全市市区各初中学校教育质量分之和。
例如:今年全市市区7668543.4分,某初中在籍在校报考应届毕业生为300人,蚌埠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结果为800分,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总数为2960人,则其获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为:
800×300×2960=92.67668543.4
根据四舍五入的原则,则该校获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为:93个。
2015年蚌埠市市区高中阶段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分配指标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