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实行政策照顾加分。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照顾政策具体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教基〔2015〕10号)附件2。各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照顾加分登记表,加分登记表与加分因素所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审核。凡经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符合规定照顾加分的,学校应将考生姓名、加分理由及加分分数公示一周。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学校弄虚作假的扣减直至取消当年分配的省示范高中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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