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指标的分配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数为19716人,其中怀远县7170人,五河县3500人,固镇县3500人,蚌埠市区5546人。蚌埠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指标中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3700人,市示范高中1206人,一般普通高中100人,民办高中540人。具体分解方案如下表:
类别学校总指标分解指标备 注省示范高中一中800640特长生6人二中1000800特长生25人三中800640特长生20人铁中500400特长生30人,特色班20人,直升生50人,合计100人四中600480特色班50人市示范高中五中400 特色班50人,直升生50人,合计100人九中406 特长生20人,特色班60人,直升生50人,合计130人十二中400 特长生24人,特色班100人,直升生50人,合计174人一般普通高中沫河口中学100 民办高中北师大附校240 本市市区招收160人私立行知200 本市市区招收100人美佛儿学校100 本市市区招收60人 合 计55462960本列所列计划均为统招生指标
(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录取)
(二)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分配指标安排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初中阶段教育的整体发展和九年义务教育质量的提高,全面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部分统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的招生办法。我市省示范高中一、二、三、四、铁中各拿出80%的统招生指标,依据各初级中学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余20%的统招生指标在市区范围内统一录取。
1、分配指标计划
今年我市省级示范高中共拿出2960个(一、三中各640个,二中800个,铁中400个、四中480个)统招生指标参加分配。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的通知》(蚌教基〔2010〕25号)精神,省级示范高中分配指标计划以2014年蚌埠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结果和市区各普通初中在籍在校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进行计算。
2、分配指标计算办法
(1)分配指标计算公式
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数=
各初中学校教育质量分
全市初中教育质量总分
×
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总数
各初中学校教育质量分为本校2014年蚌埠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结果和市区各普通初中在籍在校报名参加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的乘积;全市初中教育质量总分为全市市区各初中学校教育质量分之和。
例如:今年全市市区7668543.4分,某初中在籍在校报考应届毕业生为300人,蚌埠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结果为800分,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总数为2960人,则其获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为:
800×300×2960=92.67668543.4
根据四舍五入的原则,则该校获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为:93个。
(三)志愿填报办法
1、今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分数及考生成绩分档表公布后进行,并实行网上填报志愿。2015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共设三个批次。
提前批次:特长生、特色班及直升生。设一个志愿,足球特长生设2个志愿(省、市示范高中各一所)。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含北师大蚌埠附属学校)。设A、B、C、D共四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及美佛儿学校和私立行知高中2所民办高中。设A、B、C、D共四个平行志愿。
2、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分配指标生实行一个志愿,即考生在第一批次中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分配指标志愿。
3、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所辖初中学校的志愿填报登记。各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学校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信息。学生志愿表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填涂,他人代填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违背本人志愿填涂志愿表。
4、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考生在学校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以《网上志愿确认表》为终志愿,考生本人及监护人须在该表上签字确认,此表由学校收齐盖章后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封存。
5、由于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别于公办学校,考生报考北师大蚌埠附属学校、美佛儿学校和私立行知高中志愿前,须分别向三所学校详细咨询收费等有关事宜。
(四)录取办法
1、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实施,全市市区所有普通高中均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包括公办普通高中的全部计划和民办普通高中的部分计划)。
2、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3、录取方法:对每个考生平行志愿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投档顺序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投档。
第一排序依据:根据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排序依据:对第一排序并列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A到D排序;
第三排序依据:按中考语数英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四排序依据:按中考语数英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招生采用计算机投档方式录取,依照考生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4、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录取的低控制线,将依据市区各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分别下浮一定分数(具体下浮分数将依据全市考生考分分布情况决定)进行录取,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录取。分配指标的录取对象必须是学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5、各批次录取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市外普通高中学校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
6、取消省、市示范高中择校生。
7、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全市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市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统一招生时间,各校不得擅自录取。省示范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8、特长生、特色班录取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提前批次录取。(具体办法见《关于印发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教基〔2015〕10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蚌埠市普通高中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教基〔2015〕11号))。
9、今年我市铁中、五中、九中、十二中继续实行推荐优秀毕业生直升高中办法,直升生只能被本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录取。铁中、五中、九中、十二中的初中毕业生没被录取为直升生的考生可以自主选报其他学校。直升的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线。直升生按照提前批次录取,(具体办法见《关于印发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教基〔2015〕10号)。
10、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须在市教育局统一规划管理下进行,除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平台录取的学生外,其余计划只能录取市区外考生。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线的80%。
11、已被学校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被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
12、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到市辖三县招生。
(五)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照顾加分因素及填报办法
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实行政策照顾加分。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照顾政策具体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教基〔2015〕10号)附件2。各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照顾加分登记表,加分登记表与加分因素所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审核。凡经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符合规定照顾加分的,学校应将考生姓名、加分理由及加分分数公示一周。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学校弄虚作假的扣减直至取消当年分配的省示范高中指标。
(六)三县普通高中录取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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